飞来横祸:男子酒后步行归家却意外入“坑”-今日快讯
最近,市民梁先生在我的长沙APP《我要找律师》专区求助,6月9日晚上7点半左右,梁先生下班与同事聚餐喝完酒后一同回宿舍,在途径望城区京阳小区的人行道时,不慎被绊倒,头朝下栽进了人行道上的一个施工井内,造成全身多处受伤。梁先生称,施工方在支付了两万多元的医药费后,没有进一步追加费用,目前他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,但因为欠费问题,已经被医院停药,我要找律师栏目记者介入了调查。
意外失足绊倒
头朝下栽入施工井
(资料图)
“不知道什么时候挖了一个坑,上面盖了一个塑料板,跟路面的颜色差不多,根本就看不出来,我不小心被东西绊了一下,然后直接往前,脑袋着地摔到板子上,板子是空的,人直接倒栽下去了。脑袋着地,当时就昏迷了,然后在ICU病房抢救了两天才苏醒。”梁先生告诉记者,在同事的拉扯下,梁先生才从井里脱身,随后被紧急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,经诊断,梁先生出现失血性休克,而且面部多处裂伤,鼻骨及鼻中隔骨折,经过10多天的治疗,梁先生的病情逐渐稳定。
↑梁先生
意外发生后,施工方支付了两万多元的医疗费,但从昨天开始,已经出现欠费问题。
↑梁先生提供催缴住院费通知单
记者也来到了事发现场,梁先生当时栽入的施工井已经被盖上了井盖,而当时盖在井盖上的灰色水马则被放置在一旁,现场还有梁先生留在现场的一只鞋,工友回忆了当天的事发时现场的情况。
↑记者来到事发现场,施工井已被盖上井盖,当时盖在并盖上的灰色水马被放置在一旁
“围挡也没有,警示标志也没有,啥都没有,就一个塑料的水马盖在上面,晚上路道黑根本看不清。”梁先生的工友表示。
梁先生和工友认为,现场这个施工井的防护措施不到位,是酿成意外的原因。现场,记者看到已经盖上盖子的施工井上写着国家电网等字样,记者立即与相关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。
“这个不是我们的井,井盖也不是我们的,他盗用我们国家电网的品牌标识,是侵权行为。望城区丁桥供电所生产所长谭欣表示。
丁字湾街道现场协调
组织治疗及善后事宜
事发后,在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工作人员的联系下,涉事施工井的施工方负责人赶到了现场并解释称,他们是长沙市望城区伟立建材店的工人,承接了现场通信光缆的施工,得知这一意外发生后,为了避免发生次生事故,他们紧急调用了一批井盖,将裸露的施工井盖上,并非故意侵权。
“这个井盖与国家电网无关,是我们自己在仓库临时拉的井盖,以防安全事故再次发生。”施工方负责人何先生表示。
对于梁先生的意外坠井,何先生现场表达了歉意,他承认,施工区域确实是因为防护措施不到位,才导致了梁先生意外的发生,但他同时表示,梁先生自己也存在一些责任。经过协商,何先生表示,目前已经垫付了2万多的医疗费,接下来会继续垫付梁先生的剩余治疗费用。
“这是在施工现场,首先是我们的责任,有安全隐患没做到位,我们从现场了解的情况,他喝了一斤多白酒,这也跟发生事故有很大的关系。发生事故后,我们当天晚上,6月10号凌晨2点多钟,我们就把它解决好了。”何先生表示。
对于目前梁先生的治疗问题,施工方负责人承诺承担全部医疗费用,并将在明天前往医院支付相关费用。
同时,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主任李彬彬也表示,街道会组织施工方和当事方进行协调处理,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协议,会建议他们走司法途径。
针对此事,我们也采访了律师,律师马君表示:“首先施工方在道路上挖掘施工时,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,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在施工管理上存在过错,造成梁先生受伤。其次,梁先生可以先行与施工方协商解决,要求施工方向其支付赔偿金。如果双方协商无果,梁先生可以向第三方调解机构求助,由第三方介入组织双方调解,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,通过法律途径,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”
王一力
来源: 政法频道